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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联模式”推动中国企业联合创新

[日期:2008-07-30]     中国智能家居网    [字体: ]
 

    由于在国际标准领域的落后,目前我国每出口一台DVD需向外国人缴纳约18美元的专利费,企业的利润只剩不到1美元;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平板电视每台的平均毛利约为30美元,CRT电视只有约6美元……

    目前闪联拥有国内发明专利219项,国际发明专利48项;闪联成员已达115家,是中国最具领导力的信息和消费电子产业联盟

    从日内瓦ISO/IEC国际标准中央秘书处传来消息,由中国闪联标准工作组提交的“闪联标准”提案正式通过了ISO/IEC(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最后一轮投票,以96%的支持率高票通过,被正式接纳为ISO国际标准,成为第一个来自中国的ISO国际标准。

    “闪联国际标准的突破是中国企业联合创新的重大成果。坚持‘标准制定与产业化’并重,这是闪联相比国内其他标准组织的鲜明特色。”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有关负责人说。

    这一信息和消费电子产业

    联盟最具领导力

    2002年,在原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政府部门指导下,联想、TCL、康佳、海信、长城等5家企业发起制定中国闪联技术标准。闪联标准克服了计算机、通信和消费电子产品驱动、端口、网络配置不兼容等难题,可以在电脑、电视机、投影仪、数码相机、手机等3C产品之间自动识别、无线联通。

    因3C领域互联标准是下一代互联网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标准,其市场前景吸引了国际范围的企业在这一领域竞争。

    冲破英特尔、微软、索尼等国外企业的竞争压力和人为阻挠,闪联用了4年的时间成为此领域第一个国家标准;又用了3年时间成为国际标准,填补了中国在信息技术标准领域的空白。

    目前闪联拥有国内发明专利219项,国际发明专利48项;闪联成员已达115家,是中国最具领导力的信息和消费电子产业联盟,开创了中国大企业深层次、大规模联合创新的“闪联模式”。

    “标准是国家主权在技术领域的延伸。”中国工程院院士何新贵说,在国际标准组织现行约1.8万项国际标准中,绝大多数为发达国家提出和制定的,中国起草和制定的只有约60项,还不到总量的千分之三。而在信息领域,我国过去只有汉字字符集1项ISO国际标准。

    从此拥有与国际大企业

    平等对话的权力

    长期以来,由于国际标准领域的落后,我国信息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始终处于从属和被动地位。我国手机、计算机、彩色电视机多个产品产量在世界市场上排名第一,但由于标准落后,电子信息企业的利润空间日益降低。

    我国每出口一台DVD需向外国人缴纳约18美元的专利费,企业的利润只剩不到1美元。目前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平板电视每台的平均毛利约为30美元,CRT电视只有约6美元,而在美国宣布实施ATSC数字电视标准后,我国出口到美国的电视每台需缴纳的专利费高达15-30美元。

    闪联国际标准的突破使我国企业拥有了与国际大企业平等对话的权力,不仅可以不再接受国外技术方案的左右甚至缴纳高额的专利费,而且可以与发达国家和国际产业巨头进行交叉许可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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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录入: 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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