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春暐、戚耀琪,实习生梁靖雯、胡立群报道:“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未达售楼时的承诺,还要收每平方米2.8元的管理费”———昨天,十多名珠江新城马赛国际公寓的业主来到广东省物价局,
投诉他们的物业管理公司收费不合理。业主表示,自从2005年买房以来,不但“酒店式服务”没有踪影,还要交纳远高于政府指导价的管理费。
收费远远超标逼签城下之约
昨天是省物价局接访日,崔先生等业主代表向省物价局副局长叶冬“大倒苦水”:2005年时买房的,马赛国际公寓打出“酒店式服务”的承诺,收楼时,业主被要求签署一份物业合同,写明管理费是2.8元每平方米,如果不签就不能收楼。
但业主们很快发现该管理费不但高于附近相似的住宅,还超过政府的有关规定。业主林小姐指着《2007年度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的文件说:“有电梯的一级服务的收费最高是每平方米1.96元,我们的费用远远高于这个标准。”
申请尚待审批钱却照收不误
据业主反映,让他们更加不满的是,入住两年来不但“酒店式服务”没有兑现,物业管理公司连基本的管理工作也没有做好。
记者在住户的带领下来到马赛国际公寓的地下停车场。住户反映,这里的门禁系统已经损坏一个多星期了,一直没人修;清洁措施也不到位,业主经常看见老鼠、蟑螂在楼道里乱窜,垃圾成堆的时候一进楼道就能闻到臭味。
业主们曾多次找到管理该物业的康景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按指导价收费,但该公司以“政府的规定我们不知道,对我们没有强制管理效力”为由拒绝了业主的要求。
就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到马赛国际公寓物业管理中心戴经理。他表示,管理公司已经把相关材料交到天河区物价局,目前还在等待批准。
物管收费混乱市民维权不易
记者走访市内多个大型小区后发现,很多楼盘管理费早已接近或超过1.96元,而物业管理合同又大都是发展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有业主反映,业委会成立难,业主大会召开不易,导致市内小区更换物业管理公司难度很高。因此,业主们除了向物价部门反映情况外,缺乏有效的维权措施。
有业主反映,与所住小区的物管公司签订合同时,对方未说明自己的资质“是属于1级,还是2级、3级?”但收费则一律按1级收取。今年出台的收费标准,实际并未有太大约束力。
省物价局重申有关物管收费标准:
未经审核定价不得超标收费
本报讯 针对物管提供低级别服务、却收取高级别服务费用的问题,省物价部门指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住宅(不含别墅)的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提供了最高服务等级未涵盖的物业服务内容,且收费标准需突破当地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各市物价局可经成本监审、组织论证后,按优质优价原则核定该指导价。未经物价局核定,收费不得超出政府指导价。
据介绍,物业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将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项目、标准作为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内容,在销售场所公示。物业交付使用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上述内容及特约服务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戚耀琪 胡立群)
2007年度广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级别 基准价(元1 m 2 ·月) 上下浮动幅度 浮动范围(元3 m 2月)
有电梯 无电梯 有电梯 无电梯
一级 1.70 0.85 15% 1.45,1.96 0.72,0.98
二级 1.25 0.62 15% 1.06,1.44 0.53,0.71
三级 0.91 0.45 15% 0.77,1.05 0.38,0.52

